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遴选我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专家库的通知》(冀教人函〔2025〕8号),我校拟推荐第二批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专家库成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与条件
(一)范围对象
我校在职教师
(二)基本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学术风气端正,无违规违纪行为。
2.熟悉我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相关政策规定,能认真履行职责,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和考试纪律。
3.具有扎实的本学科(领域)专业知识,较强的分析概括能力、判断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从事本学科(领域)教学(研究)工作5年以上,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5.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能胜任网上评审工作。
二、遴选推荐名额
自愿申报、不限名额,学科分类表详见《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专家学科分类表》(附件1)。
遴选推荐程序
1.教师个人申报
(1)拟申报面试专家库成员的教师,6月20日前打开“专家自助填写地址”
http://hbgs.gspxonline.com/Expert?createId=32192&workId=2&sign=7d162c2888db68fc911ea8f2da7ac134&pId=8,打开后页面显示“首次填写专家信息入口”和“修改填写专家信息入口”两个入口,申报教师根据个人情况选择其中一个入口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即可(具体操作说明详见附件2)。
(2)教师个人完成申报,保存成功后点击页面最下方“打印汇总表”,打印《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专家推荐表》(双面打印、一式1份),到所在教学单位进行资格审核。
2.教学单位审核
各教学单位审核申报教师资格条件,分管教学领导在《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专家推荐表》“所在院系推荐意见”栏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6月25日前将纸质版推荐表交至教研教促中心(主楼624室)。
3.学校复审上报
学校对各教学单位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进行复审、汇总,确定推荐人选后报省教育厅。
4.省教育厅审查入库
省教育厅对学校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组织专项业务培训,经考核合格后,纳入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专家库。
四、相关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专家遴选推荐工作,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并及时通知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申报教师资格审核及材料上交工作。双肩挑人员可在开课教学单位申报,请教学单位一并通知。
2.设置艺术类、新闻传播学类、教育学类、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类、法学类、法学其他类、哲学类等紧缺学科的教学单位,请动员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
3.专家入库后须服从管理,遵守我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面试过程中的各项保密规定及规章制度,严格履行职责。
4.省教育厅将加强对高校教师资格面试专家库的管理,凡被抽调并确认为面试考官的人员,不得无故拒绝承担面试工作。两次无特殊原因不履行或者不能胜任面试考官工作任务的,将取消面试考官资格,在数据库剔除,并将该情况与教师师德表现相挂钩。
5.2022年申报的第一批专家库专家,如愿继续担任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专家,本次须重新申报。
如有疑问,请联系教研教促中心。
联系人:王冠华 联系电话:5079679
附件1: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专家学科分类表
附件2: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库个人申报系统操作说明
教育教学研究与教师培训促进中心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