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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开展2018-2019学年秋学期教师课程教学质量自我评价工作
来源:教评教发中心 发布:2019-01-09 阅读:754

为进一步确立教师在教学评价中的主体地位,科学评价教师教学,提高教师教学质量,根据《河北大学教师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校教字〔201750号),20181224日~201916日,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中心组织开展了2018-2019学年秋学期教师课程教学质量自我评价工作。

自我评价的参评教师为本学期为本科生讲授理论课程、实验课程和实践课程的教师,评价内容涵盖师德师风、课前准备、教学过程和持续改进等四个方面,评价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档。任课教师根据授课情况,采用电脑评价和微信评价两种方式进行自我评价。

据统计,全校共有687名教师参加了本次自我评价,参评教师比例为38.86%。其中,自我评价为优秀的652人(占比94.91%),良好34人(占比4.95%),合格1人(占比0.15%)不合格0人。(具体参评及分值情况见表1和表2

目前,教师自我评价已纳入教师课程教学质量评价体系,成为“专家评教、学生评教、同行评教、教师自我评价”四方评教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后,希望各教学单位认真组织,督促教师在积极参与、客观评价自我教学情况的基础上,对照评价内容对教学过程和效果进行深入分析和反思,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升课程教学质量。

 

 

1 各教学单位教师参与自我评价人数及比例一览表

 

序号

学院(部)名称

参评教师数

授课教师数

评价比例

1

文学院

24

49

48.98%

2

历史学院

18

35

51.43%

3

新闻传播学院

27

65

41.54%

4

经济学院

23

87

26.44%

5

管理学院

2

92

2.17%

6

外国语学院

22

80

27.50%

7

教育学院

18

43

41.86%

8

政法学院

42

70

60.00%

9

艺术学院

14

100

14.00%

10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50

77

64.94%

11

网络空间安全与计算机学院

26

39

66.67%

12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49

69

71.01%

13

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

33

126

26.19%

14

生命科学学院

22

63

34.92%

15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51

62

82.26%

16

建筑工程学院

16

49

32.65%

17

质量技术监督学院

43

60

71.67%

18

药学院

13

30

43.33%

19

公共卫生学院

16

36

44.44%

20

护理学院

11

14

78.57%

21

医学院

53

92

57.61%

22

中医学院

14

25

56.00%

23

河北大学-中央兰开夏传媒与创意学院

0

3

0.00%

24

公共外语教学部

59

74

79.73%

25

马克思主义学院

3

48

6.25%

26

体育教学部

3

66

4.55%

27

计算机教学部

19

25

76.00%

 

 

 

 

2 各评价分值教师人数及比例一览表

 

评价分值

参评人数

比例

评价等级

100

101

14.68%

优秀

97

316

45.92%

优秀

93

155

22.53%

优秀

90

80

11.63%

优秀

85

30

4.36%

良好

80

4

0.58%

良好

75

0

0.00%

良好

60

1

0.15%

合格

59

0

0.00%

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