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大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能力提升专题网络培训(第三期)实施方案》(附件1)要求,现组织教师参加2025年心理健康教育能力提升专题网络培训,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24年8月及以后新加入 “专任教师”“心理健康专兼职教师”“专兼职辅导员”“学工部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四类教师队伍,且未参加过2023年第一期和2024年第二期教师心理健康教育能力提升专题网络培训的教职工(详见《2025年心理健康教育能力提升专题网络培训教师名单》,附件2)。
二、培训时间
报名启动阶段:6月24日至7月6日
个人学习阶段:7月7日至10月31日
系统考核阶段:11月1日至11月31日
证书打印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三、培训形式与内容
培训采用网络研修形式,依托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中国教育干部网络学院河北分院学习平台(http://s.enaea.edu.cn/h/hebei/)组织实施,包括课程学习、主题研讨、研修总结等环节(详见附件1)。
四、考核与认定
培训考核分为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满分为100分,学员完成相应课程模块25学时课程学习任务(其中必修课程10学时,选修课程15学时),成绩达到80分以上为合格,可在线打印相关“学时证明”。
五、相关说明
(一)根据2023年河北省大中小教师心理健康培训通知要求,2022-2025年实现全员教师心理健康教育能力提升培训轮训,2025年是本轮培训最后一年。尚未参加“心理健康教育能力提升”专题网络培训、参加但未取得“学时证明”的相关人员均须报名学习。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心理健康教育能力提升培训,积极组织相关人员报名学习。
(二)本次培训由学校统一支付相关费用。报名结束后,由学校为参培教师购买并发放学习卡,参培教师兑换学习卡、学习完成相应课程模块及培训内容。
(三)《2025年心理健康教育能力提升专题网络培训教师名单》之外,申请参加培训的教师:专任教师填写《2025年心理健康教育能力提升专题网络培训报名表》(附件3),由教学单位汇总后,于6月27日前发送至教研教促中心hbu621@126.com;心理健康专兼职教师、专兼职辅导员、学工部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填写《2025年心理健康教育能力提升专题网络培训报名表》(附件3)后,于6月27日前发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hbupsy@163.com。具有专任教师、心理健康专兼职教师、专兼职辅导员、学工部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多重身份的,选择一个身份报名学习即可。
联系人:教研教促中心 王冠华 5079679
党委学生工作部 张藏云 5079745
教育教学研究与教师培训促进中心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