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北省第二期高校卓越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冀教高处函[2022]4号),现就我校遴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和程序
按省教育厅要求,我校可推荐2人上报。
各教学单位按教育厅通知要求组织教师申报,每单位限报1名;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与教师发展中心汇总后,根据文件要求择优推荐上报。
二、培训人选推荐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二)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教学、科研成果突出。五年内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 96 学时/学年,且至少两次获得教学质量评价优秀。
(三)年龄不超过 45 周岁(1977 年 5 月 20 日以后出生), 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三、有关说明及要求
(一)各单位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和工作前提下,根据本单位师资队伍培养及学科发展规划,按照通知要求遴选报送人选。
(二)上报清单包括《 学院(部)参加河北省第二期高校卓越教师培训报名表》(excel电子版1份,盖章扫描版1份)。以上材料由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于6月6日(周一)下午5:00前报送至jsfz5079007@126.com。
如有疑问,请联系教评教发中心 联系人:刘明 联系电话:5079007
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与教师发展中心
2022年6月3日